原标题:*ST亚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通知,获悉太华投资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1)“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19,583,700股;(2)上述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3)公司总股本为484,905,000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累计被司法标记股份21,710,600股,占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股份比例的46.22%,占公司总股本的4.48%;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7,010,995股,占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股份比例的14.93%,占公司总股本的1.45%,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3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华投资”)通知,获悉太华投资所持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注:(1)“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计算分母为太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即19,583,700股;(2)上述股份解除质押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3)公司总股本为484,905,000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亚太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 名称 | 持股 数量 (股) | 持股 比例 | 累计被 质押数 量 (股) |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 已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标 记合计 数量 (股) | 占已质 押股份 比例 | 未质押 股份限 售和冻 结数量 (股) | 占未 质押 股份 比例 | ||||||
| 兰州亚太矿 业集团有限 公司 | 27,387, 895 | 5.65% | 21,710, 600 | 79.27 % | 4.48% | 21,710, 600 | 100% | 5,677,2 95 | 100% |
| 兰州太华投 资控股有限 公司 | 19,583, 700 | 4.04% | 15,500, 000 | 79.15 % | 3.20% | 0 | 0.00% | 1,333,7 00 | 32.66 % |
| 合计 | 46,971, 595 | 9.69% | 37,210, 600 | 79.22 % | 7.67% | 21,710, 600 | 100% | 7,010,9 95 | 71.83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月13日








